一、经费收支审批管理制度
军校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、上级补助收入、教育事业收入、专款收入及其他收入。军校组织各项收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,开具财政相关票据,并实行财政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。
军校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年初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。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会计原始凭证,各项费用的审批手续必须完备。原始凭证均需经办人、验收人(或证明人)和审核人签名,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账。
二、军校资产和受赠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
军校的校内资产和受捐物资统一由后勤处登记造册,分类存放,严格做好验收及发放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物资采购及设备维修
1、凡购进小额物资(办公用具、原材料、日用物品等),必须由经办人拟定采购计划,填写“计划表”,交部门主任确认,并报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。
2、物资采购经办人凭批准的计划表,在核定的金额内货比三家后选择物美价廉的物品。
3、物品购进后,大宗物品必须由物资仓管员验收后,方可办理进出仓的登记手续;零星物品由使用人主管部门领导签名确认。
4、采购经办人凭发票(票据背面经办人、证明人、收货人签认)连同采购计划表一并送办公室财务组初审后交校长审批即可报销。
5、有关维修、装配的设施、营具等,必须拟定计划交所在部门领导签认后报校长批准才能实施。报销时维修发票背面除有经办人、证明人签名外,还须附有关工程完工的验收证明(大宗物资采购及设施维修还需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政府采购事宜)。
四、项目工程、基建维修方面
1、我校对未达到区规定招标范围和标准的项目,将基建维修项目的预算方案送评审中心,待审核后通过择优选择教育系统中标十家公司其中一家作为承建商,由其组织施工建设,军校做好监督管理。
2、对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,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发改立项及对外公开招投标等事宜。
校址: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睦岗大龙
电话:(0758)2869084 28692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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